緣起:於網路蒐集的一些三角點相關參考資料.....














◎ 認識三角點
http://agent.twbbs.org/mediawiki/index.php/%E8%AA%8D%E8%AD%98%E4%B8%89%E8%A7%92%E9%BB%9E



甲、日治時期:



壹、三角點之意義:繪製地形圖的「三角測量基點」。


貳、三角點的種類:(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)


  一、依三角網的邊長(兩點間之直線距離)區分:


    一等三角點:平均邊長為45公里。


    二等三角點:平均邊長為8公里。


    三等三角點:平均邊長為4公里。


    四等三角點:平均邊長為2(1.6)公里。


  二、依三角點截面區分:


    一等基石寬18公分。


    二等基石寬15公分。


    三等基石寬15公分。


    四等基石寬12公分。


參、三角點之實際寬度:


  以上官方資料,應只是當初設計之原則,依本人實際查訪,有些基石歷經將近一世紀之風吹、雨淋、日曬等自然風化,或竹木倒塌之碰撞損傷,至今竟然尚超


  過原資料之尺寸規格,足以證明官方所言之尺寸只是「大概」而非「絕對」,實際檢測成果:


  一、一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稍大者:


       1、寬18.7公分,如【老窩山】


       2、寬18.5公分,如【大分林山】


       3、寬18.3公分,如【馬拉邦山】


    (二)相同者:


       寬18公分,如【廣興】


  二、二等三角點:


    稍大者:


    1、寬16公分,如【麥樹仁山】


    2、寬15.8公分,如【虎頭山】


    3、寬15.8公分(無字兩面),寬15.5公分(刻字兩面),如【橫屏背山】


    4、寬15.5公分,如【石頭坑山、大坑尾、八分寮、五指山】


  三、三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稍大者:


       1、寬15.9公分(無字兩面)、寬15.5公分(刻字兩面),如【神桌山】


       2、寬15.5公分,如【五指山、帽盒山、火炎山、屋我尾山、馬武都山、大窩山、塔曼山、波津加山】


       3、寬15.4公分,如【水田山、流民窩山】


       4、寬15.3公分,如【雞隆、石頭山、赤柯山、松樹江、面埔頂、新港頭莊及波津加】


       5、寬15.3公分(無字兩面),寬15公分(刻字兩面),如【上果作園山】


       6、寬15.2公分,如【樹杞林、犁頭山、沖庫山、下橫坑山、蕃子寮山、牛湖凸、太陽埤】


       7、寬15.1公分,如【猿山】


    (二)相同者:


       寬15公分,如【石頭坑山、外員山】


  四、四等三角點: 


    (一)殖產局三角點:


       日本於1895年接收台灣時,台灣總督府成立,初設民政、陸軍、海軍三局。民政局下即設有殖產部(後提升為殖產局)。殖產局大約相當於現在的


       經濟部。當時殖產局下轄拓殖、林務、農務、鑛務等課,林業開墾與樟腦製造都由殖產局負責,因此殖產局須進行土地測量,以掌握山地資源。至


       今,台灣低海拔的山峰仍不時可以看見殖產局時代所豎立的三角點基石。殖產局基石有以下三款:


       1、殖產局圖根三角補點:


         如:二龍山(台北縣新店市)、石厝坑山(桃園縣大溪鎮)、大湖山東南峰(宜蘭縣員山鄉)


       2、殖產局三角補点:


         如:石觀音、大東勢山、茶園坪山、三字坑山、小東勢山。


         (1)稍大者:2008/11/22檢測大東勢山,無字面寬12.2公分,刻字面寬12公分。


         (2)稍小者:2009/02/22檢測石觀音,無字面寬12公分,刻字面寬11公分。


       3、殖產局補點:


         例:下坪。


    (二)山字森林三角點:


       1924年台灣總督府殖產局林務課改稱山林課,為進行森林計畫事業,於1925至1935年間在全台各地進行三角測量(不同於陸地測量部所做的測量


       ),所以留下了數百顆森林三角點,那個【山】字即是代表該基石是由山林課所設置的意思,轄下另有山林課森林三角點及鑛務課基點。實際檢測


       成果:


       1、稍大者:


         (1)寬12.8公分(無字兩面),寬12公分(刻字兩面),如【蕃婆石山】


         (2)寬12.5公分,如【水田山北峰、扇子排山西北峰】


         (3)有字面寬12.5公分,無字面寬12公分,如【大窩山】


         (4)寬12.3公分,如【水田山、麥樹仁山、萊園坪、大湳山】


         (5)寬12.2公分,如【鳥嘴山、嘉樂山】


       2、相同者:


         寬12公分,如【平石山西北峰】


       3、稍小者:


         寬11.8公分,如【尖石山】


    (三)土地調查局圖根點: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1、稍大者:


         (1)寬12.5公分,如【西湖鄉埔頭頂、後龍鄉牛埔山、公館鄉公館庄、銅鑼鄉七十分】


         (2)無字面寬12.5公分,刻字面寬12.3公分,如【三灣鄉頂寮山】


         (3)寬12.4公分,如【畚箕窩凸頂山】


         (4)寬12.3公分,如【公館鄉麻齊寮、三義鄉伯公龍、西湖鄉五湖山、三義鄉四分山】


         (5)無字面寬12.3分,刻字面寬12公分,如【頭屋鄉片山】


         (6)寬12.25公分,如【後龍鎮秤頭埔】


         (7)寬12.2公分,如【三義鄉十六分山、頭份鎮鹿廚坑山、三灣鄉八股觀音山、造橋鄉大牛稠山】


         (8)刻字面寬12.2,無字面寬12公分,如【苗栗市將軍山】


         (9)寬12.1公分,如【造橋鄉廚子、銅鑼鄉黃麻園山】


       2、相同者:


         寬12公分,如【苗栗市田寮、銅鑼鄉中心埔、頭屋鄉天山、頭份鎮水流東山、造橋鄉石樁臼】


       3、稍小者:


         (1)寬11.9公分,如【頭屋鄉零宮廟山】


         (2)寬11.8公分,如【三義鄉藤蔡坑山】


    (四)總督府圖根補點: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稍大者:


       (1)寬14公分,如【大湖鄉上湖山】


       (2)寬13.7公分,如【橫山鄉騎龍山】


    (五)統督府小水準點: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稍大者:


       寬13.8公分,如【公館鄉細窩子山】


    (六)鑛務課基石: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1、稍大者:


         (1)寬12.5公分,如【南庄鄉東村山、三灣鄉上雙坑山】


         (2)無字兩面寬12.5公分,刻字兩面寬12.3公分,如【造橋鄉錦水山】


         (3)刻字兩面寬12.3公分,無字兩面寬12.2公分,如【造橋鄉平興山】


         (4)寬12.2公分,如【頭屋鄉枋寮坑、三灣鄉下林坪山】


         (5)寬12.1公分,如【頭屋鄉外獅潭山、南坑山(天花湖山)】  


       2、相同者:


         寬12公分,如【頭屋鄉中隘壢、三灣鄉箭竹坑山】


    (七)造林地基石:


    (八)專賣局樟林地界基石: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相同:寬12公分,如【三義鄉大草排山】


    (九)專賣局基石: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稍大者:


       寬12.5公分(號碼與界標刻字兩面),寬12公分(專賣局與無字兩面),如【南庄山】


    (十)海軍三角點:


    (十一)建設廳礦補:


    (十二)總督府水泥柱:


    (十三)山字水泥柱:主要功用是作為山林界碑。      


參、三角點之辨識(材質為花崗岩,基石頂端中央刻有「十」字):


  一、一等三角點:(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)南面刻「一等三角點」,北面未刻點號。註:所謂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。


    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(一)2008/02/10檢測「大分林山」方位角面向165度(偏東15度)。


    (二)2008/03/15檢測「老窩山」方位角面向176度(偏東4度)。


    (三)2008/03/30檢測「廣興」方位角面向182度(偏西2度)。


    (四)2008/05/04檢測「馬拉邦山」方位角面向344度(偏北164度)。


  二、二等三角點:(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)


    南面上端由右向左橫刻「二等」下端由上而下直刻「三角點」,北面上端橫刻「NO」下端橫刻「阿拉伯數字」點號。


    註:所謂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。


    1、實際檢測成果,無誤差者:


    2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度至30度者:


      (1)2008/03/09檢測【八分寮】,「二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78度(偏東誤差2度),「No.1037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58度(偏西誤差2


         度)。


      (2)2008/04/04檢測【橫屏背山】,「二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0度(偏西誤差20度),「No.1111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度(偏東誤差20


         度)。


    3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31度至60度者:


      (1)2008/05/24檢測【五指山】,「二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26度(偏東誤差54度),「No.1116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06度(偏西誤差54度)。


      (2)2008/03/08檢測【石頭坑山】,「二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40度(偏西誤差60度),「No.1029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60度(偏東誤差60度)。


    4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61度至90度者:


    5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91度至120度者:


    6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21度至150度者:


    7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51度至180度者:


      2008/03/29檢測【大坑尾】,「二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度(偏東北誤差158度),「No.1099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2度(偏西南誤差158度)。


  三、三等三角點:(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)


    (一)地籍三等三角點:南面上端由右向左橫刻「三等」下端由上而下直刻「三角點」,北面由上而下直刻「漢字小寫數字」點號。


       註:所謂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。


       1、實際檢測成果,無誤差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3/01檢測【關刀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),「一二五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。


         (2)2008/03/15檢測【新庄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),「五三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。


         (3)2009/01/18檢測【南苗栗板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),「七0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。


       2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度至3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3/23檢測【石頭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78度(偏東誤差2度),「一一八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58度(偏西誤差2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9/04/05檢測【猿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90度(偏西誤差10度),「一二二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0度(偏東誤差10度)。


         (3)2009/01/31檢測【牛湖凸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94度(偏西誤差14度),「一四六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4度(偏東誤


            差14度)。


         (4)2008/03/23檢測【新港頭莊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10度(偏西誤差30度),「五九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0度(偏東誤差30度)。


       3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31度至6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3/01檢測【虎頭崁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0度(偏西誤差40度),「一二四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40度(偏東誤差40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3/29檢測【松樹江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2度(偏西誤差42度),「一五七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42度(偏東誤差42度)。


       4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61度至9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3/02檢測【沖庫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18度(偏東誤差62度),「一四五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98度(偏西誤差62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2/28檢測【禁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60度(偏西誤差80度),「六三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80度(偏東誤差80度)。


       5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91度至120度者:


         2008/03/29檢測【火炎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88度(偏西北誤差108度),「一五九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08度(偏東南誤差108度)。


       6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21度至150度者:


         2008/03/02檢測【蕃子寮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52度(偏東北誤差128度),「七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32度(偏西南誤差128度)。


       7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51度至18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9/01/29檢測【太陽埤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6度(偏東北誤差154度),「七三五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6度(偏西南誤差154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3/01檢測【細雞岭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(偏北誤差180度),「八0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(偏南誤差180度)。


    (二)陸測三等三角點:南面上端由右向左橫刻「三等」下端由上而下直刻「三角點」,北面上端橫刻「NO」下端橫刻「阿拉伯數字」點號。


       註:所謂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。


       1、實際檢測成果,無誤差者:


         2008/08/17檢測【屋我尾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),「No.6584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(無誤差)。


       2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度至3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3/02檢測【十一分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70度(偏東誤差10度),「No.5011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50度(偏西誤差10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8/10檢測【鳥嘴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6度(偏東誤差14度),「No.6295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6度(偏西誤


            差14度)。


         (3)2008/11/23檢測【波津加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4度(偏東誤差16度),「No.6584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4度(偏西誤差16度)。


       3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31度至6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8/26檢測【馬武督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16度(偏西誤差36度),「No.6278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6度(偏東誤差36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6/21檢測【帽盒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0度(偏西誤差40度),「No.4198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40度(偏東誤差40度)。


       4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61度至90度者:


         2008/06/22檢測【赤柯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45度(偏西誤差65度),「No.4199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65度(偏東誤差65度)。


       5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91度至120度者:


       6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21度至15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4/05檢測【神桌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88度(偏西誤差108度),「No.4138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08度(偏東誤差108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11/02檢測【大窩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08度(偏東南誤差108度),「No.6246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88度(偏


            西北誤差108度)。


         (3)2008/03/09檢測【沙坑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40度(偏東北誤差140度),「No.4169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0度(偏西南誤差140度)。


       7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51度至18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7/12檢測【尖石山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度(偏東北誤差158度),「No.6248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2度(偏西南誤差158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11/23檢測【波津加】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4度(偏東南誤差164度),「No.6583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4度(偏西北誤差164度)。


  四、四等三角點:(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)


    (一)山字森林三角點: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,南面刻「森林三角點」五字,北面刻「山」字(註:「山」字為篆體)。


       註:所謂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。


       1、實際檢測成果,無誤差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6/28檢測【水田山北峰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(無誤差)。


         (2)2008/11/02檢測【大窩山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(無誤差)。


         (3)2008/11/29檢測【萊園坪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0度(無誤差)。


       2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度至4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8/16檢測【蕃婆石山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2度(偏西誤差2度)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度(偏東誤差2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11/22檢測【大湳山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76度(偏東誤差4度)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56度(偏西誤差4度)。


         (3)2008/08/10檢測【鳥嘴山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6度(偏西誤差6度)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6度(偏東誤差6度)。


         (4)2008/03/16檢測【平石山西北峰】,「森林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8度(偏東誤差12度),「山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8度(偏西誤差12度)。


       3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41度至80度者:


       4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81度至120度者:


       5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21度至160度者:


       6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61度至200度者:


    (二)土地調查局圖根點: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,北面刻「土地調查局」,南面刻「圖根點」。註:所謂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,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。


       1、實際檢測成果,無誤差者:


         2008/05/10檢測【鹿廚坑山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60度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0度(無誤差)。


       2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度至4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10/11檢測【天山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6度(偏東誤差6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6度(偏西誤差6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4/12檢測【公館庄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4度(偏東誤差14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94度(偏西誤差14度)。


         (3)2008/10/25檢測【八股觀音山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4度(偏西誤差16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4度(偏東誤差16度)。


         (4)2008/09/21檢測【頂寮山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0度(偏西誤差20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0度(偏東誤差20度)。


         (5)2008/12/13檢測【石樁臼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24度(偏西誤差36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44度(偏東誤差36度)。


       3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41度至80度者:


         (1)2008/08/23檢測【伯公龍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54度(偏東誤差54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34度(偏西誤差54度)。


         (2)2008/06/01檢測【牛埔山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00度(偏西誤差60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20度(偏東誤差60度)。


         (3)2008/11/16檢測【水流東山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80度(偏東誤差80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60度(偏西誤差80度)。


       4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81度至120度者:


       5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21度至160度者:


         2008/10/25檢測【五湖庄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20度(偏西南誤差140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40度(偏東北誤差140度)。


       6、實際檢測成果,誤差在161度至200度者:


         2008/12/06檢測【登板血】,「土地調查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74度(偏東南誤差174度),「圖根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54度(偏西北誤差174度)。


    (三)總督府圖根補點: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,北面刻「總督府」,南面刻「圖根補點」。註:所謂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,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。


       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1、2008/04/12檢測【上湖山(苗栗縣大湖鄉)】,「總督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46度(偏東南誤差146度),「圖根補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26度(偏西北誤差146度)。


       2、2008/06/21檢測【騎龍山(新竹縣橫山鄉)】,「總督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6度(偏西南誤差154度),「圖根補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6度(偏東北誤差154度)。 


    (四)總督府小水準點:


       【細窩子山(苗栗縣公館鄉)】:2008/04/12檢測結果,「總督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72度,「小水準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2度,「第五二號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42度。


    (五)總督府水泥柱:


       頭屋鄉東興庄:總督府、土木局、大正五年。


    (六)殖產局三角補點: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,北面刻「殖產局」,南面刻「圖根點」。


       (註:事實上,南面係刻「圖根三角補點」、「三角補點」或「補點」)


       註:所謂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,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。


       1、殖產局圖根三角補點:


       2、殖產局三角補点:


         如:茶園坪山、三字坑山、大東勢山、小東勢山、石觀音。


         2008/11/22檢測【大東勢山】,「殖產局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4度(偏東誤差4度),「三角補点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4度(偏西誤差4度)。


       3、殖產局補點:


    (七)山字水泥柱:北面刻「山」,另三面無刻字。


    (八)鑛務課:南面直刻「漢字小寫數字」,北面刻「鑛務課」。 


       註:所謂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0度。


       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1、2008/09/20檢測【下林坪山-苗栗縣三灣鄉】,「鑛務課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6度(偏東誤差16度),「第四百九十四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96度(偏西誤差16度)。


       2、2008/11/01檢測【東村山-苗栗縣南庄鄉】,「鑛務課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00度(偏西誤差60度),「第五百二十六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20度(偏東誤差60度)。


       3、2008/10/11檢測【枋寮坑-苗栗縣頭屋鄉】,「鑛務課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0度(偏西南誤差160度),「第四百八十五号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度(偏東北誤差160度)。


    (九)建設廳礦補:


       峨眉鄉獅尾山:南面上端直刻「礦補」下端橫刻「2083号」,北面直刻「建設廳」。    


    (十)鑛務課:


       1、造林地基石(大正11年起):


         平林嶺(坪林坑溪):專賣局、大正十一年六月建設、造林地第十六號


       2、樟林地基石(大正13年起):如         


         南庄鄉紅毛山:樟林地界第二十九號、大正14年8月建設。


         南庄鄉南庄山:專賣局一號界標。


         三義鄉大草牌山:專賣局、大正13年10月、樟林地界第三十八號。


         卓蘭鎮桂竹林坑:專賣局、大正13年月、樟林地界第四十六號。


肆、三角點號碼(日治時期):


  一、一等三角點:未編列號碼。


  二、二等三角點:以阿拉伯數字橫刻,號碼均為一千餘號【自1009(1021)至1697(1699)】。


  三、三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地籍三等三角點:自「一号」起至「一一六0号」止。


    (二)陸測三等三角點:自「4130」起至「7558」止。


  四、四等三角點:未編列號碼(除鑛務課及建設廳礦補外)。


伍、三角點數目:


  一、一等三角點:初設100點,現存87點,留在原位有81(83、99)點。


  二、二等三角點:228(229、240、298)點。


  三、三等三角點:1853(1854、1055、2211)點。


    (一)地籍三等三角點:1498點。


    (二)陸測三等三角點:813點。


  四、四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森林三角點:


    (二)土地調查局圖根點:2800點。


    (三)總督府圖根補點:


    (四)殖產局三角補點:2614點。


    (五)鑛務課:


    (六)台灣總督府:


    (七)土木局:


    (八)內務局:


    (九)建設廳礦補:


    (十)海軍水路部:


    (十一)交通局通信部:


陸、設立單位及時間:


  一、總督府臨時土地調查局於明治31年(1898年)設立,於明治33年(1900年)起至明治37年(1904年)完成設立地籍三等三角點及圖根點。


  二、日本陸地測量部於明治42年(1909年)起至大正10年(1921年)完成設立一等三角點。


  三、日本陸地測量部於大正8年(1919年)起至昭和11年(1936年)完成設立二等三角點。


  四、日本陸地測量部於大正10年(1921年)起至昭和14年(1939年)完成設立陸測三等三角點。


  五、總督府殖產局山林課於大正14年(1925年)起設立森林三角點。


 



乙、西元1946年以後:



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如下:


壹、三角點的種類:


  一、一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寬17公分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二、二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寬15公分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三、三等三角點:寬13公分,高55公分。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寬13公分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稍大者:


       (1)友應山:「民國59年」與「陸補188」刻字面寬15.9公分,「聯勤測量隊」與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寬15.5公分。


       (2)高梘頭:15.2公分。


  四、四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寬12公分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台(臺)灣省政府圖根補點:


       1、桃牛坪山(苗栗縣南庄鄉與獅潭鄉交界):台灣省政府圖根補點,無刻字兩面寬10.9公分,有刻字兩面寬10公分。


       2、苗圃中心山東峰(苗栗縣卓蘭鎮):台灣省政府圖根補點,寬10.4公分。


       3、苗圃中心山西峰(苗栗縣卓蘭鎮):台灣省政府圖根補點,寬12.5公分。


       4、小份坑山(小份美山、小份尾山)(苗栗縣頭份鎮上興里與三灣鄉內灣村交界):臺灣省政府圖根補點,寬12公分。


  五、精密導線點:寬12公分,高50公分。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寬12公分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貳、材質:花崗岩、青石、觀音石、不銹鋼或其他堅硬之石料。


     註:應另加「大理石」,如桃牛坪山、苗圃中心山東峰。


參、三角點之辨識:(柱頂刻十字,刻劃長度4公分,刻劃寬度0.3公分)


  一、一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東面刻「測設機構」,西面刻「測設日期」,南面刻「一等三角點」,北面刻「點號」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1、【頭嵙山』:東面直刻「聯勤測量隊」,西面直刻「民國六十四年六月」,南面直刻「一等三角點」,北面上橫刻「內補」下橫刻「003」阿拉伯數字點號。


       2、【三塊厝』:東面直刻「聯勤四0一廠」,西面直刻「民國年月」,南面直刻「壹等三角點」,北面上直刻「內補」下橫刻「029」阿拉伯數字點號。


  二、二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東面刻「測設機構」,西面刻「測設日期」,南面刻「二等三角點」,北面上刻「內補」下以「阿拉伯數字」橫刻點號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三、三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東面刻「測設機構」,西面刻「測設日期」,南面刻「三等三角點」,北面上刻「內補」下以「」或「陸補」下以


       「阿拉伯數字」橫刻點號。


       註:以上資料有誤,實際上為:


         1、「內補」:由上而下直刻「內補」,下以「漢字小寫」直刻點號。


         2、「陸補」:上面橫刻「陸補」,下以「阿拉伯數字」橫刻點號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(註:所謂東面即是方位角90度,西面即是方位角270度、南面即是方位角180度,北面即是方位角360度)


       1、2008/06/22檢測【高梘頭】:「聯勤製圖場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92度(偏南誤差2度),「六十五年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72度(偏北誤差2度)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82度(偏西誤差2度),「內補0二五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度(偏東誤差2度)。


       2、2008/12/07檢測【東卯山】:「聯勤測量隊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02度(偏南誤差12度),「66年5月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82度(偏北誤差12度)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92度(偏西誤差12度),「內補0二五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2度(偏東誤差12度)。


       3、2009/02/28檢測【友應山】:「聯勤測量隊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90度(偏西北誤差160度),「民國59年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0度(偏南誤差70度),「三等三角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10度(偏東誤差70度),「陸補188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度(偏東誤差20度)。


  四、四等三角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東面刻「測設機構」,西面刻「測設日期」,南面刻「四等三角點」,北面上刻「內補」下以「阿拉伯數字」橫刻點號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五、精密導線點:


    (一)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:東面刻「測設機構」,西面刻「測設日期」,南面刻「精密導線點」,北面上刻「」。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新竹市大哭腳:


  六、台(臺)灣省政府圖根補點:


    (一)南面刻「台(臺)灣省政府」,北面刻「圖根補點」。(資料是否正確待查)


    (二)實際檢測成果:


       1、桃牛坪山(苗栗縣南庄鄉與獅潭鄉交界),材質:大理石。


         「台灣省政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38度(北北西),「圖根補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158度(南南東)。


       2、苗圃中心山東峰(苗栗縣卓蘭鎮),材質:大理石。


         「台灣省政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78度(北北東),「圖根補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58度(南南西)。


       3、苗圃中心山西峰(苗栗縣卓蘭鎮),材質:青石。


         「台灣省政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16度(南南西),「圖根補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36度(北北東)。


       4、小份坑山(小份美山、小份尾山)(苗栗縣頭份鎮上興里與三灣鄉內灣村交界),材質:青石。


         「臺灣省政府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度(北北東),「圖根補點」刻字面方位角面向200度(南南西)。


肆、設立單位及時間: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資料,民國65年(1976年)內政部委託聯勤測量隊全面進行檢測。


  實際情形是:


  一、聯勤測量隊43年:如【十八尖山東峰】


  二、聯勤測量隊民國59年:如【五步哭山、十八尖山、頂埒尾莊、友應山】


  三、聯勤測量隊六十四年六月:如【頭嵙山】


  四、聯勤測量隊六十五年:如【高梘頭】


  五、聯勤測量隊66年5月:如【東卯山】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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